由於少子高齡化的進展,日本的人口結構正迎來巨大的轉變期。總人口預計將從2020年的約1億2615萬人減少到2070年的約8700萬人,其中勞動力人口的減少尤為嚴重。許多產業領域的人手不足問題日益顯著,對外國勞動者的期望也隨之提高。實際上,在日本工作的外國勞動者人數持續增加,截至2024年10月底已超過230萬人。
鑑於此情況,日本政府也正在推動促進外國人才引進和留任的政策。「特定技能」制度的創設與擴充,以及檢討技能實習制度並導入「育成就勞」制度等措施,顯示外國人才已成為支撐日本經濟社會不可或缺的存在。
然而,許多企業負責人可能抱有「想聘用外國人才,但手續似乎很複雜」、「不知道需要哪種簽證(在留資格)」等煩惱。
本文將針對日本的工作簽證制度(允許就勞的在留資格制度),從基礎知識、主要種類、具體手續、聘用上的注意事項,到最新的動向進行全面解說,提供成功聘用外國人才所需的所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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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簽證與在留資格:首先必須了解的基礎知識
考慮聘用外國人時,首先必須理解「簽證(Visa)」與「在留資格(Status of Residence)」的區別。
簽證(Visa)是什麼?
「簽證」是由位於外國的日本大使館或領事館核發,證明該外國人的護照有效,且推薦其適合入境日本的文件。這僅是入境推薦,並不保證其在日本的活動內容。
在留資格(Status of Residence)是什麼?
「在留資格」是針對計畫入境並居留於日本的外國人,將其在日本可從事的活動內容或身分、地位進行分類的許可。這由日本的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入管廳)核發,並規定了在日本的活動範圍與期間。
一般所稱的「工作簽證」,通常是指這些「在留資格」中,允許在日本國內從事有收入活動(就勞)的資格。
允許就勞的在留資格種類
日本的《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入管法)規定了各式各樣的在留資格。允許就勞的在留資格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以下兩類:
- 活動內容無限制的在留資格(基於身分、地位): 如「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定住者」等。持有這些在留資格者,原則上可在任何職業或行業就勞,不受限制。
- 允許在規定範圍內就勞的在留資格(基於活動): 本文主要解說的類型,如「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能」、「特定技能」、「經營・管理」等。這些在留資格僅允許在被許可的特定業務內容或領域內就勞。
接下來,我們將詳細探討主要的就勞相關在留資格。
【分類別】主要就勞相關在留資格詳解
在此,我們將解說企業在聘用外國人時經常涉及的代表性就勞相關在留資格。
高度專門職(HSP: Highly Skilled Professional)
概要
此在留資格旨在積極引進能對日本學術研究或經濟發展做出貢獻、具有高度能力的「高度人才」(Highly Skilled Professionals)。活動內容分為「研究活動」、「專門技術活動」、「經營管理活動」三類。
特徵:高度人才點數制度
最大特徵是「高度人才點數制度」。申請者的學歷、職歷、年收入、年齡、研究實績、資格、日語能力等項目將被點數化,總分達到70分以上是認定的必要條件。
種類與優惠措施
- 高度專門職1號:在留期間原則上為5年。可享有許多優惠措施,例如允許從事複合性活動、放寬永住許可要求(通常需10年,70分以上縮短為3年,80分以上縮短為1年)、配偶可全職工作、在一定條件下可攜帶父母或家事使用人等。
- 高度專門職2號:以「1號」身分活動3年以上並滿足條件者可轉換。在留期間變為無限期,活動範圍也進一步擴大。
企業方的留意點
由於年收入對點數影響重大,聘用時可能面臨薪資談判。此外,更新時也需要維持點數。在全球人才競爭中,提供具吸引力的薪酬與職涯發展路徑至關重要。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技・人・國: Engineer/Specialist in Humanities/International Services)
概要
這是最多外國專業人才取得的代表性就勞資格。若從事的業務符合以下三類之一,即可獲得許可:
- 技術(Engineer):需具備理學、工學、IT等自然科學領域專業知識・技術的業務(例:工程師、程式設計師、設計師)。
- 人文知識(Specialist in Humanities):需具備法律、經濟、社會學等人文科學領域專業知識的業務(例:企劃、業務、行銷、會計、人資、顧問)。
- 國際業務(International Services):需具備基於外國文化的思維・感受性的業務(例:翻譯、口譯、語言指導、海外交易、設計師、商品開發)。
重要條件:學歷・職歷與業務的關聯性
從事的業務內容與申請者的學歷(大學畢業或日本專門學校畢業「專門士」)或實務經驗之間,必須有密切的關聯性,這一點極為重要。例如,大學主修機械工程者從事機械設計,經濟學系畢業者從事行銷業務等。關於國際業務,原則上需要3年以上的實務經驗,但大學畢業生從事翻譯、口譯或語言指導相關業務時,則無需此實務經驗條件。
注意點
單純勞動(如工廠組裝、清潔等)不屬於此在留資格的對象。若學歷・職歷與業務的關聯性不明確,或職務內容被判斷包含過多單純作業,不被許可的可能性會很高,因此職務說明書的撰寫與應聘者經歷的確認需謹慎進行。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或3個月。
企業內轉勤 (Intra-company Transferee)
概要
此在留資格適用於外國的日本企業總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關係企業等的職員,被調派至日本的相關事業所,在一定期間內從事業務。
活動內容
允許的活動限於「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範圍內(專門性・技術性業務)。
主要條件
- 調職前,在外國的關係企業等處連續1年以上從事符合「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的業務。
- 在日本的報酬,須與日本人從事同等業務時的報酬同等或以上。
- 調職來源與調職目的地的機關之間需有一定程度的資本關係。
特徵
與「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不同,大學畢業等學歷並非必要條件。著重於調職情況與最近的職務經驗。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或3個月。
經營・管理 (Business Manager)
概要
此在留資格適用於在日本開始經營事業、投資現有事業並參與經營,或從事事業管理的外國人(例:代表取締役、取締役、部長、支店長等)。
主要條件
- 事業規模: 資本額(出資額)達500萬日圓以上,或聘用2名以上居住在日本的全職員工。
- 確保事業所: 在日本國內已確保獨立的事務所(營業場所)(原則上不接受虛擬辦公室)。
- 事業計畫: 若為新創事業,需提出具體且具可行性的事業計畫書。
- 經營・管理經驗: 若擔任管理職,通常需要3年以上的經營或管理經驗。
注意點
主要活動必須是經營・管理業務,不得以現場作業或單純勞動為主。更新時,將嚴格審查事業的持續性(如盈利經營等)及稅金、社會保險費的適當繳納情況。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6個月、4個月或3個月。 (補充:4個月的在留期間,特別是在新事業設立的準備階段(法人設立、事務所契約等)或利用東京都等實施的特定外國人創業支援計畫時,可能會被授予。)
技能 (Skilled Labor)
概要
此在留資格適用於從事屬於產業上特殊領域且需要熟練技能之外國人。
對象領域範例
外國料理廚師(最常見)、外國特有建築技術人員、寶石加工師傅、動物訓練師、飛行員、運動教練、侍酒師等,僅限於法務省令所規定的特定領域。
重要條件:實務經驗
各領域規定的實務經驗是必須的(例:外國料理廚師原則上需10年以上,泰國料理需5年以上)。著重於長年經驗所累積的熟練技能,而非學歷。
注意點
僅限於省令所列舉的職種,即使類似但未列入清單的職種亦不符合資格。
在留期間
5年、3年、1年或3個月。
特定技能 (SSW: Specified Skilled Worker)
概要
此在留資格於2019年創設,旨在於國內人才確保困難的特定產業領域,引進具有一定專業性、技能且能立即投入工作的外國人。
種類
- 特定技能1號 (SSW 1)
- 對象:在特定16個領域(見下文)具備相當程度知識・經驗技能的外國人。
- 對象領域(2024年現在):介護、大樓清潔、工業製品製造業、建設、造船・舶用工業、汽車維修、航空、住宿、農業、漁業、食品飲料製造業、餐飲業、汽車運輸業、鐵道、林業、木材產業。
- 條件:原則上需通過領域別技能考試與日語能力考試(N4程度等)。若良好修畢技能實習2號者可免除。
- 在留期間:累計上限5年。
- 家屬隨行:原則上不可。
- 支援:接收機構(雇主)或登錄支援機關有義務制定並實施支援計畫。
- 特定技能2號 (SSW 2)
- 對象:在**「建設」、「造船・舶用工業」以及特定技能1號的領域中,除去「介護」、「大樓清潔」、「汽車運輸業」、「鐵道」、「林業」、「木材產業」後的9個領域(工業製品製造業、汽車維修、航空、住宿、農業、漁業、食品飲料製造業、餐飲業),合計11個領域**具備熟練技能的外國人。
- 條件:通過更高階的技能考試。
- 在留期間:無上限(可更新)。可長期就勞。
- 家屬隨行:可(配偶・子女)。
特徵
目的是解決特定領域的人手不足問題,從一開始就以引進勞動者為前提。提供了從1號升級至2號,以及未來取得永住權的途徑。
介護 (Care Worker)
概要
此在留資格適用於持有日本國家資格「介護福祉士」的外國人,基於與日本的介護設施等簽訂的契約,從事介護業務或介護指導。
重要條件
必須持有介護福祉士資格。此資格可通過畢業於日本的養成設施或透過實務經驗+國家考試合格取得。
特徵
- 在留期間:5年、3年、1年或3個月,更新無限制,可長期居留。
- 家屬隨行:可(配偶・子女)。
與特定技能「介護」相比,資格要求較高,但在留期間無上限且可攜帶家屬,對於期望成為介護專業職的外國人而言,是個目標在留資格。
【領域別】需求特別高的「介護領域」外國人才
日本的介護領域正面臨嚴重的人手不足,引進外國介護人才是重要的對策。
引進途徑
目前主要的引進途徑有以下四種:
- EPA(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來自印尼、菲律賓、越南的介護福祉士候補者。一邊就勞・研修,一邊以通過國家考試為目標(居留期間4年)。
- 在留資格「介護」:持有日本介護福祉士資格的專業職。可長期就勞・家屬隨行。
- 特定技能1號「介護」:技能・日語考試合格者。在留期間累計5年。期間內取得介護福祉士資格即可變更為「介護」資格。
- 技能實習/育成就勞:技能實習制度將被廢除,轉為以培養特定技能1號水準人才為目的的「育成就勞」制度。原則上3年內學習基礎,以取得特定技能1號為目標。
這些途徑在條件、在留期間、家屬隨行可否、職涯發展等方面有所不同。
引進現狀與課題
以特定技能「介護」為中心,引進人數正在增加,尤其以亞洲國家的年輕族群為主。然而,人才留任方面也存在課題:
- 溝通障礙:日常會話、業務指示、記錄撰寫、與使用者・家屬的對話等。
- 文化・價值觀差異:工作方式、時間管理、人際關係等。
- 勞動環境・待遇:長時間勞動、薪資、職涯發展不明確等。
- 歧視・騷擾:來自使用者或同事的歧視性言行等。
- 孤獨感・缺乏商量對象。
企業的措施與支援制度
為促進人才留任,企業需要採取以下措施:
- 系統性的日語教育(包含專門用語)
- 異文化理解研修(包含日本職員)
- 明確的溝通(使用簡易日語、活用多語言工具)
- 提示職涯發展路徑與資格取得支援(特別是介護福祉士)
- 完善諮詢體制(導師制度、母語對應)
- 騷擾對策
國家、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提供的日語學習支援、考試對策、諮詢窗口、對接收設施的巡迴訪問等支援制度也可多加利用。特定技能1號的情況下,也可委託登錄支援機關執行支援業務。
聘用外國人的具體手續:從錄用到雇用後
聘用外國人才的手續,會因欲聘用的人是在海外還是在日本而有所不同。
步驟一:錄用前 – 確認在留資格與是否可就勞(最重要!)
在發出錄取通知前,務必確認應聘者的在留資格,以及是否可以從事預計的業務。
- 居住在日本者:確認在留卡,檢查「在留資格種類」、「在留期間」、「就勞限制有無」。
- 「永住者」、「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原則上無就勞限制。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特定技能」等僅限於許可範圍內。
- 「留學」、「家族滯在」原則上不可就勞,但若有「資格外活動許可」,則可從事每週28小時以內的打工(確認在留卡背面)。
- 就勞資格證明書:聘用居住在日本者時,可選擇性地向入管廳申請「就勞資格證明書」。這能讓聘用與否的判斷更確實,並使更新手續更順暢。
步驟二:錄用決定後 – 明示勞動條件與簽訂雇用契約
確定錄用後,依據勞動基準法,交付載明勞動條件(契約期間、地點、業務內容、時間、休假、薪資、離職等)的「勞動條件通知書」。為了讓外國人也能理解,最好附註簡易日語或母語翻譯。以同樣內容簽訂雇用契約書。
步驟三:在留資格手續(向入管廳申請)
情況一:從海外新聘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交付申請
- 目的:在入境日本前,由日本入管廳審查並證明預定活動符合在留資格條件。
- 申請人:本人、接收機構(企業)職員、行政書士等。多數由企業代理申請。
- 申請地點:管轄企業所在地等的地方入管廳(可線上申請)。
- 時間:簽訂雇用契約後,儘速辦理。審查通常需1至3個月。
- 有效期間:發行日起3個月。需在此期間內入境。
- 必要文件:申請書、照片、企業文件(登記簿謄本、決算書等)、雇用契約書、本人的學歷・職歷證明書等(依資格及企業規模而異)。
- 電子CoE:也可透過電子郵件接收。
情況二:聘用居住在日本者(需變更資格)→ 在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
- 對象:例如從「留學」變更為就勞資格等,欲從事與目前活動內容不同的活動時。
- 申請時間:變更事由發生後,於目前在留期間屆滿前儘速辦理。審查通常需1至2個月。
- 申請人・申請地點:與CoE申請相同(可線上申請)。
- 必要文件:申請書、照片、護照・在留卡提示、滿足新在留資格條件的文件一套(與CoE申請文件類似)。
- 注意點:在獲得許可前,不得開始新的活動。原則上無法從「短期滯在」變更。
情況三:繼續雇用 → 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申請
- 對象:已聘用的外國人,其在留期間即將屆滿,且欲以相同資格繼續雇用時。
- 申請時間:可在在留期間屆滿日約3個月前開始申請。審查通常需2週至1個月左右(請提早申請)。
- 申請人・申請地點:與變更申請相同(可線上申請)。
- 必要文件:申請書、照片、護照・在留卡提示、在職證明書、住民稅的課稅・納稅證明書(最近年度份)等。
- 審查重點:是否持續滿足在留資格條件、品行是否良好、是否適當履行納稅・社會保險費繳納義務(滯納是導致不許可的重大因素)。
線上申請的活用
近年來,CoE交付、變更、更新等申請可透過「在留申請線上系統」進行線上辦理。這省去了前往窗口的麻煩,可24小時申請,且有處理期間縮短的趨勢。(使用需有My Number卡或事先的使用者登錄等)。
步驟四:雇用開始後雇主的義務
- 向Hello Work申報(外國人雇用狀況申報)
- 參加雇用保險者:在提出資格取得届・喪失届時,追記在留資格等資訊。
- 未參加雇用保險者:在雇用或離職的次月月底前,提交「外國人雇用狀況届出書」。
- 向入管廳申報
- 中長期在留者接收相關申報:接收開始・結束後14天內。
- 所屬(契約)機關相關申報(本人義務,但企業也應提醒):契約結束・締結後14天內。
- 活動機關相關申報(本人義務):機關名稱・所在地變更等後14天內。
- 遵守勞動相關法規:勞動基準法、最低工資法、勞動安全衛生法等同樣適用於外國人。禁止因國籍而歧視。
- 加入社會保險:若滿足加入條件,有義務為其加入健康保險、厚生年金、雇用保險、勞災保險。
怠忽這些義務可能導致罰則,或在員工的在留資格審查中造成不利影響。
聘用外國人的注意事項:在留資格申請不許可理由與法令遵循
要成功聘用外國人,除了手續的正確性外,還必須應對各種課題與風險。
在留資格申請不許可理由
CoE交付、變更、更新不被許可的主要理由包括以下幾種:
CoE交付・變更申請的不許可理由
- 申請人方的問題
- 學歷・職歷條件與業務內容不符(特別是技・人・國)
- 業務內容被判斷為單純勞動等
- 過去的在留狀況不良(留學時的出席率、資格外活動超時、逾期居留紀錄、犯罪紀錄等)
- 申請內容矛盾・虛偽
- 符合拒絕登陸事由
- 接收機構(企業)方的問題
- 經營狀況不穩定(持續赤字、債務超過等)
- 事業實體不明確、業務量不足
- 雇用條件(報酬與日本人相比過低等)
- 過去的法令違反、稅金・社會保險費滯納
- 「經營・管理」資格下未確保事業所、資本金不足等
- 身分相關資格特有的問題
- 配偶簽證:對婚姻真實性的質疑、日本配偶的撫養能力不足
- 家族滯在簽證:撫養者的收入不足
更新申請的不許可理由
- 未履行公共義務:住民稅等稅金滯納・延遲、社會保險費未繳・滯納(最重要!)
- 活動內容變化・不符:因轉職等原因,目前業務偏離了許可的活動範圍
- 喪失・不穩定的經濟基礎:失業、低收入、經營惡化等
- 在留狀況不良:未從事被許可的活動、違反申報義務、違反法令等
對不許可的應對:首先向入管廳確認理由,若可改善,可在修正・追加文件後重新申請。諮詢專家也有效。
聘用外國人時的課題
- 企業方:難以媒合到合適人才、溝通障礙、異文化管理、人才培育・評估困難、管理負擔(在留資格、法令遵循)。
- 外國勞動者方:語言障礙、文化適應困難・孤獨感、不當勞動條件的風險、歧視・騷擾的風險、缺乏商量對象。
公正的勞動慣例與防止剝削
外國勞動者同樣受到日本勞動法規的保護,禁止因國籍而歧視。企業必須徹底執行以下事項:
- 遵守法令(勞動時間、薪資、休假、安全衛生)
- 明確的契約(以能理解的語言說明)
- 安全健全的職場環境(防止騷擾・歧視)
- 完善諮詢・申訴處理體制
未來動向與企業應採取的策略:展望未來
外國勞動者政策持續變化中。在此解說今後的主要動向與企業應採取的策略。
2024年以後的主要法規修訂・制度變更
從技能實習制度轉為育成就勞制度
以往的技能實習制度將被廢除,新設**「育成就勞」制度**(相關法律已於2024年6月21日公布)。
- 施行時間: 預計於公布日起3年內施行,具體施行日期未定,但預計在2027年左右。
- 目的轉變:從「國際貢獻」轉為「人才培育與人才確保」。
- 強化與特定技能的連結:原則上3年內培養至特定技能1號水準的人才,以實現順利過渡。
- 放寬轉職(更換雇主):在一定條件下(同一領域、就勞1年以上等)允許本人意願的轉職。若有人權侵害等情況,則不受期間限制。
- 入境時日語要求:需具備N5相當或以上能力。
此變更雖有助於保護勞動者權利與建構職涯發展路徑,但對企業而言,也需要應對人才流失的風險。
特定技能制度的擴充與運用變更
- 對象領域擴大:2024年,特定技能1號新增「汽車運輸業」、「鐵道」、「林業」、「木材產業」4個領域,總計16個領域。特定技能2號的對象也如上所述擴大至11個領域。
- 介護領域開放居家服務:預計從2025年4月左右起,在一定條件下,特定技能・育成就勞的外國人將可從事居家照護服務。
- 運用方面的變更(2025年4月1日~):
- 定期申報頻率變更: 從以往的每季一次改為每年一次申報(自2025年4月1日適用開始)。此外,基於此新制度的首次年度報告(對象期間: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的提交期間為202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 定期面談的線上實施: 若徵得本人同意,將可線上進行(首次或發生問題時等除外)。
數位化的進展
在留資格申請的線上化及CoE的電子化,預計今後將持續擴大與推進。
未來的勞動市場與人口動態
未來數十年,日本的人口減少・高齡化將持續,勞動力不足問題預計將更加嚴重。外國勞動者已不再是暫時性的補充,而是成為日本經濟社會長期不可或缺的構成要素。
對企業的策略性建議
為應對變化並有效活用外國人才,建議採取以下策略:
- 適應新制度:理解育成就勞制度及特定技能的變更點,建構考量到培育計畫、日語教育、轉職可能性的管理體制。
- 強化定著支援:「培育並使其留任」的觀點不可或缺。
- 完善入職引導與研修(業務、日語、文化)。
- 明確職涯發展路徑與支援(支援轉換至特定技能2號或專門資格)。
- 營造包容性的職場環境(語言對應、異文化理解、諮詢窗口、公正評估、福利厚生)。
- 徹底遵守法規:遵守入管法、勞動法、稅法、社會保險相關法規。
- 徹底管理在留資格(掌握種類、期間、活動內容,進行適當手續)。
- 履行各種申報義務(向Hello Work、入管廳)。
- 適當的勞動條件(遵守法令、禁止歧視)。
- 支援適當履行納稅・社會保險(直接關係到員工在留資格的維持)。
- 活用數位工具:活用線上申請,將ICT導入公司內部溝通與業務管理。
- 活用外部資源:必要時,活用人才介紹仲介、登錄支援機關、律師、行政書士等專家。
總結:邁向外國人聘用的未來
在日本的勞動市場中,外國人才的重要性日益增加,政府也透過育成就勞制度及特定技能制度的改革,試圖整備有計畫且可持續的接收體制。
對企業而言,準確掌握法規制度的變化,確保法令遵循,同時提供能讓外國人才安心且長期活躍的包容性環境與職涯支援,是未來持續成長不可或缺的要素。聘用外國人,已不再僅是單純的人事策略,而是左右企業未來的經營課題。衷心期盼本文能對貴公司活用外國人才有所助益。